


5月29日,市工商部门组织紧急清查病死猪肉,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严防病死猪肉进入我市市场。
开展定点清查。全市系统组织执法力量对涉及猪肉及猪肉制品的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检查索证索票情况,摸清进货来源,加大快速检测频次,积极发挥“四位一体”检测体系和责任区监管机制的作用;强化市场巡查。重点检查集贸市场鲜肉销售经营户、鲜冷冻猪肉制品经营户、屠宰厂及生猪冷冻冷藏仓库是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销售的肉制品是否经肉品品质检验机构检验。对巡查发现的病死生猪产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同时,加强与畜牧、商务、农业、公安等部门合作,及时互通情况,形成执法合力,使收购、销售病死猪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