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张家界市永定区民政局传出喜讯,该局被省民政厅授予2011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据了解,2011年,全区危房改造1328户,竣工率、入住率均达到100%。
去年,永定区通过多方努力争取,被列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区,共确定危房改造对象1328户。为确保此项民心工程如期完成,该区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责任状,落实好了包户责任人。同时,区委、区政府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本级财政配套了危房改造资金90万元,解决工作经费26万元。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区民政局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五个程序进行。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永定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此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