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了低保金,区民政局又另外给我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200元,这一下我可以多去打点年货了”!1月9日,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镇胡家岗村村民张宏燕激动地说道。至此,永定区已将1214.7万元生活补贴发放到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手中,以确保让他们过一个祥和的春节。
为确保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永定区民政局下发了专门文件,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办)必须于1月10日前一次性发放到位。这次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主要是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为严防发放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区民政局规定,这次发放的所有生活补贴,一律要公开透明,不准暗箱操作。生活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严禁拖欠和克扣,严禁将生活补贴资金重新分配调度,发放给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对象,如发现违纪情况,将与纪检监察部门一道严肃查处。